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6]152号)要求,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需接受基于所授课程(至少一门,理论课或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的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现就申请2016年秋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申请2016年秋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的教师
拟申报2017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且只在2016年秋季学期承担教学任务(含只承担里仁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申请流程
1.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填写“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申请表”(见附件1);学院填写“2016年秋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请学院教务科于9月7日前将上述材料返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认证与评估部(世纪楼505A);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认证与评估部对申请评估的课程类别、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通知学院教务科审核通过教师名单。该名单还将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http://jjfz.ysu.edu.cn/)公布(9月9日前);
3.学院教务科组织审核通过教师提交“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申请表”中标注的相关教学文件,并于9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pgyj@ysu.edu.cn。
三、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及流程
请相关学院组织申请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的教师认真了解《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6]152号)(见附件3)和《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燕大教字[2016]31号)(见附件4)文件相关内容,做好接受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评估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