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6]152号)和《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燕大教字[2016]31号)要求,我校于9月初组织各学院开展了2016年秋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申请工作,经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认证与评估部对申请评估的课程类别、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现对2016年秋季学期具有接受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资格人员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课程的课表;
2.“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申请表”中标注的相关教学文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以“教师姓名+课程名”名命,由学院教务科收齐于9月14日前打包发送pgyj@ysu.edu.cn。上述材料如有纸质版由教务科收齐于9月14日前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认证与评估部(世纪楼505A)。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