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6]152号)要求,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需接受基于所授课程(至少一门,理论课或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的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现就申请2018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申请2018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的教师
拟申报2019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且在2018年春季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申请流程
1.12月10日前: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登陆课程评估系统,填写“用户注册”各相关项目,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
系统链接:http://202.206.245.210/index.asp
目前,需要使用校园网登陆课程评估系统,校外登陆需使用“远程登陆”。
2.12月20日前:教务处对申请评估的课程类别、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通知学院教务科审核通过教师名单,该名单还将在教务处及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3.12月20日-12月30日:教务处组织开展课程评估专家筛选、分组及评估任务分工等工作。
4.1月1日-1月10日:学院教务科组织审核通过教师在课程评估系统中提交“相关教学文件齐备情况”中标注的教学文件、课表。以便专家审阅教学文件,并按照课表时间安排听课。
三、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及流程
请相关学院组织申请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的教师认真了解《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6]152号)(见附件2)和《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燕大教字[2016]31号)(见附件3)文件相关内容,做好接受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其他说明
1.学校将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中,严格审核教师通过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情况,请教师根据授课学期妥善申请并接受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因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提前,教师应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前一年通过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以免影响参加评职。
2.自2017年起,学校启用课程评估系统,教师提交相关材料、专家审阅教学文件、专家上传听课材料和评估考核表等工作都将在系统中完成。请2018年春季学期接受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的教师定期关注该系统。
联系电话:8387513
附件:
1.教师在课程评估系统中申请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具体操作步骤说明
2.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
3.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教务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