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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有关部门举办首届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事宜的通知
2018-05-21 16:51     (点击:)

 

校属各单位:

近日收到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现将通知原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动员、组织学生积极参与。

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选手要求

参赛选手须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等);每位选手参赛作品不得多于两个,且组合形式(合诵、独诵等)不能相同;每部作品的参赛人数不得超过6人。报名采用实名制,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学籍证明报名参赛,并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2.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符合本届“新声”大赛主题,鼓励“原创”、“改编”(影视剧或文学作品在舞台朗诵艺术形式上创新)的作品。要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反动或任何有悖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因素,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在参赛期间原则上不能更换作品,每个参赛作品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作品以视频光盘形式报送。

3.报名要求

各参赛选手以所在学院为单位提交一张光盘,光盘盘面请注明学院名称、作品数量。光盘内以作品为单位创建文件夹,每个文件夹名称为“作品名称……,……学院”,文件夹内需包括:①参会作品视频(名称与文件夹名称相同);②200字以内作品介绍;③作品文本;④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各单位参赛选手参赛作品和纸质版材料统一由本学院教务科汇总后于6月1日前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师资建设部,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szjs@ysu.edu.cn

4.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办,文法学院承办。6月中旬学校将组织开展初赛参赛作品预选和入选参赛选手培训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活动咨询: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张亚靖 0335-8048553

文法学院:丛鑫 0335-8050251

附件1:冀教语〔2018〕3号

附件2: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报名信息表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文法学院

2018年5月21日 

附件【冀教语〔2018〕 3 号.pdf已下载
附件【首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报名信息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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