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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9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的通知
2018-11-12 17:16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6]152号)要求,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需接受基于所授课程(至少一门,理论课或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的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现就申请2019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申请2019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的教师

1、拟申报2020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且在2019年春季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2、拟申报2021年和2022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且在2019年春季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申报。

二、申请流程

1.1120日前: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登陆课程评估系统,填写用户注册各相关项目,具体操作步骤及填写说明见附件1教师填写课程信息时,请严格按照授课年级对应的教学大纲填写课程性质。

系统链接:http://202.206.245.210/index.asp

目前,需要使用校园网登陆课程评估系统,校外登陆需使用远程登陆

2.1127日前:教务处对申请评估的课程类别、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通知学院教务科审核通过教师名单,该名单还将在教务处及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3.1128-1213:教务处组织开展课程评估专家筛选、分组及评估任务分工等工作。

4.1214-111:学院教务科组织审核通过教师在课程评估系统中提交教学大纲、教务日历、课表及其它在相关教学文件齐备情况中标注的教学文件,以便专家审阅教学文件,并按照课表时间安排听课。

三、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及流程

请相关学院组织申请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的教师认真了解《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6]152号)(见附件2)和《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燕大教字[2016]31号)(见附件3)文件相关内容,做好接受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其他说明

1.学校将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中,严格审核教师通过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情况,请教师根据授课学期妥善申请并接受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因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提前,教师应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前一年通过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以免影响参加评职。

2.2017年起,学校启用课程评估系统,教师提交相关材料、专家审阅教学文件、专家上传听课材料和评估考核表等工作都将在系统中完成。请2019年春季学期接受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的教师定期关注该系统。

联系电话:8387513                联系人:徐鹤  宋歌   

附件:

1.教师在课程评估系统中申请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具体操作步骤及填写说明

2.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

3.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1112

附件【附件1:教师在课程评估系统中申请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具体操作步骤及填写说明.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实施细则.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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