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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9-28 15:17     (点击:)


学院

 

根据《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燕大教字2022[37]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首届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928-1030

二、评选名额

评选“学生最喜爱的教师”21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连续讲授本科生课程三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申请参评的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和引导学生。

2.全身心投入教学,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丰富教学方法,教学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强,教学满意度高。

3.热爱学生,乐于和学生相处,善于和学生交流,积极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困惑和实际困难,威望高,深受学生喜爱。

4.近三年所授课程中,学生评教结果(含学生基础性评价)均在学院排名前60%。

5.完成学院教学任务,且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学年。

6.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因师德师风、教学违纪等问题受到通报批评。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遴选推荐(928-1020日)

学院成立“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办法的制定、组织和实施等工作。原则上,各学院的评选程序中应包括且不限于学生提名、资格初审、候选人优秀事迹展示、学生投票、专家评议、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并于10月20日前将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学院推荐表》(附件2)提交至教师培训中心,世纪楼505B

)学校资格审查(1021-1025日)

学校根据参评条件对各学院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首届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名单并公示

)事迹展示(1025-1030日)

学校通过公众号、网站等途径对首届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事迹进行宣传展示,使学生深入了解各位候选人事迹。

、相关要求与说明

(一)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做好宣传动员,学生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从教业绩,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同时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制定本单位具体评选办法及实施方案,明确评选程序和评选纪律,将本单位评选实施方案、组织情况报告、推荐人选材料等教师培训中心备案

学校根据各学院提交的评选材料进行“学生最喜爱的教师”优秀组织奖活动组织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教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对获得“优秀组织奖”学院,适当增加下一年度教学运行经费;对在评选过程存在违规操作的学院,将扣减下年度一额度的教学运行经费

获得“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荣誉称号者三年内不再参评;对申报材料或者网络投票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当次参评资格,且五年内不得申请参评。

评选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亚靖

联系电话:8048553

 

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学院推荐表

附件3: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办法

 

教务处 教师培训中心

                    2022年9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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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首届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首届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学院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燕山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表彰办法(试行).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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