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高等院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2023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的规定,河北省教育厅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第十九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办法
(一)本项目面向各教学单位,采用限额推荐的办法。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人。各基层教学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二)请各学院教务科于9月11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符合条件推荐人选推荐书(详见附件4)的电子版和扫描版(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候选人教学短视频(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00M,时长在5分钟以内),发送到pgyj@ysu.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应包含学院+推荐人姓名。并将5份纸质版附件4送至世纪楼505A。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联系人:宋歌
电话:8387513
附件1 关于申报霍英东奖学金的通知
附件2 2023霍英东奖学金申报通知(河北省教育厅)
附件3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教务处 教师培训中心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