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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4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的通知
2023-11-28 14:39     (点击:)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教师:

根据《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6]152号)要求,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需完成所授课程(至少一门,理论课或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的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申请2024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拟申报2025年及以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且在2024年春季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申请流程

1.12月4日前: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登陆课程评估系统,填写并提交“评估申请单”,系统相关操作步骤及填写说明见附件1,教师需及时关注系统中注册及评估申请单审核情况,以确保申请单通过审核。

    按照要求时间填写申请单,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另必须通过校园网登陆课程评估系统,校外登陆需使用“远程登陆”,建议使用IE浏览器登录。

2.12月8日前:教务处、教师培训中心对教师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教师培训中心网站上公布。

3.12月30日前:教师上传教学文件。其中课表、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为必须上传文件,若课程实施项目式教学则还须上传课程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应教学文件,其他教学文件根据课程具体情况选择上传。(课表未确定的,需先上传其他教学文件,待课表确定后尽快上传系统。)

三、评估办法及流程

请相关教师认真了解《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燕大教字[2016]31号)(见附件1)文件相关内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其他说明

1.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中,学校将严格审核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情况。为避免影响教师参加评职,教师应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前一年通过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

2.教师提交相关材料、专家审阅教学文件等工作全部在课程评估系统中完成,请相关教师实时关注系统中的评估任务状态,确保顺利完成评估。

    联系电话:8048553 联系人:贾周圣

 

附件:

1.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2.课程评估系统使用说明书(申请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用户)



 

 

教务处 教师培训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附件2:课程评估系统使用说明书(申请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用户).docx已下载
附件【《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实施细则(试行)》.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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