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学校依照《燕山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燕大党字〔2022〕10号)文件要求开展教学工作考核相关事宜。教务处依据文件附件2.1“教学(科研)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与标准”对各学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考核工作主要围绕加强日常教学运行管理、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产出高质量教学成果等方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学校2024年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总体要求,结合近年来在实际考核进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对“教学(科研)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与标准”进行了梳理和修订。现就修订后的考核指标与标准征求意见,请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携手助力学校教学工作实现持续优化提升。
燕山大学教务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