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中心概况 | 政策文件 | 教师培训 | 教学咨询 | 教学评估 | 教学名师 | 教学竞赛 | 教学资源 | 教师资格认定 | 帮助 

  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教务处组织第7期“教学沙龙”
2014-10-28 14:22 教务处 张莹    (点击:)

第7期“教学沙龙”现场

 

1024中午,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世纪楼504室举办了第7期主题为“教师如何履行‘传道’责任”的教学沙龙,来自11个学院的21位教师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了活动。本期沙龙由燕山大学首届“教学成就奖获得者河北省教学名师魏黎波教授主持。

教务处李仕华副处长先对本期主题作了说明,他谈到,教师肩负传道、授业、解惑的神圣职责,其中传道是第一位的。教务处希望借助本期教学沙龙与大家共同探讨作为教师传什么道、如何“传道”的问题,并希望通过此次交流形成共识,使大家在教学和人才培养过程中主动履行“传道”责任。

魏黎波教授简单介绍了“传道”的出处,即韩愈《师说》中的“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他认为,教师“传道”的责任就是在以身作则的前提下,教学生如何做人,做一个高尚的人。随后,与会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工作就如何履行“传道”责任,从“传道”内容及方式方法等方面展开了积极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教师履行“传道”责任,是要向学生传递一种思想和信仰,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而把学生培养成能够自觉遵守行为规范的,具有敬业精神的职业人。教师要从自身做起,不仅要认真备课,讲好每一节课,更要让每一节课都达到预期教学效果;教师应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不仅教给学生学习之道,还要教给学生为人之道。教师应遵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的职业操守,换位思考,从学生的角度来审视问题,在教学过程中注重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结合专业特点,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将“传道”融入其中;教师应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用学生听得懂的语言讲道理,用学生能接受的方式来“传道”,提高教学效果,培养道德操守与专业技能兼备的复合型人才。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3 燕山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开发与技术支持:燕山大学信息技术中心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438号燕山大学世纪楼505
邮编:066004 电话:0335-8048553 邮箱:szjs@ysu.edu.cn